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学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有关规定以要求,现将我校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从2020届起,我校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中专三年、高职五年级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贫困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关于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综合教学部B22班级学生在校就读不能享受;综合基础部Z18班级学生如果升入高一级学校读书不能享受;3+3班级学生如果升入高一级学校读书不能享受;Z18班级学生如果注册入学不能享受。2020届毕业生班级:G16XX,Z18XX。二、发放标准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人。三、发放流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 组织申报。相关班主任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补贴,各种文件问系部负责人要,学校通知附件里也有。由毕业生自愿填写并准备以下5份材料(A4纸):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 1,一式两份,上报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毕业生自己留存电子稿)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学籍证明(由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原件4、对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5、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另请毕业生在附件3中添加一条记录,电子稿发给班主任。G16班级申请人9月10日前完成,Z18班级先准备,9月25日前完成。对应身份证明材料详细看另一文件说明《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口径》。G16班主任把材料交给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9月10日前完成。各系部资助工作负责人把汇总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校资助管理中心,9月10日前完成。(二)学校审核。校资助管理中心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系部公示一周。(三)人社部门审核。各地人社部门对院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结束把其中证明材料原件按原路归还。(四)资金拨付。2021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于应于毕业学年 10月底发放到位。 学工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