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层部门中设置“助理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7.31 发布部门:党政服务中心 浏览:

关于在中层部门中设置“助理岗”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加强学校管理队伍梯队建设,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经校党委讨论决定,在学校各中层部门设置 “助理岗”。

助理岗工作人员无岗位津贴、不占用中层编制,列席部门、学校工作研讨例会。

具体要求如下:

1.原则上在年龄40周岁以下在编在岗教师中产生。中共党员优先,精英班学员优先。

2.请有意向的教职工填写《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助理岗”申请表》(见附件)于8月5日前发邮件至hsvec@163.com。拟申请岗位填写岗位编号,如:02-(1)。

3.对岗位基本要求不清晰的可以直接咨询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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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2021731

 

附件:

“助理岗”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