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4.27 发布部门:校长室 浏览:

各部门,全校师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和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的技能人才,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九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精神,现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为: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

其中,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在校学生;教师组为全校在职教师。

二、参赛项目

(一)学生创新项目

1.创造发明。学生在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发明创造作品。学生创造发明须以实物形式参赛,大赛不接受涉及食品、药品、微生物和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研究的项目。

2.科学调查报告。学生在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所撰写的科学调查报告。报告须针对某一选题或自然科学现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科学调查报告还应提供调查日志或完整的科研记录数据。不能把参赛作品的研制过程作为调查报告的选题。

(二)教师论文

科技创新教学、科技创新研究性论文。

三、时间安排

1.5月10日前,学校收集推荐创新作品参加无锡市评比;

2.6月全市创新作品集中展评,具体展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上报要求

1.请各参赛作品于5月8日前将《申报书》、《查新报告》纸质材料交许成云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91537711@qq.com;联系电话:17312958577。

2. 6月参加无锡市展评时的每件创新作品除携带实物外,还须制作90×60cm的展板一同展出,作品第一作者须到现场解说。作品说明中不能存在科学原理错误,工程类作品的图纸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严格做好作品的查新工作,杜绝抄袭。

3、相关要求及申报表等见附件:无锡市教育局通知及附件

4、附第八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名单供师生参考,以开阔思路。

无锡市教育局通知及附件           第八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获奖项目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