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班主任: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09-2010学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收学费名额指标的通知》(苏教财〔2010〕8号、苏财教〔2010〕27号、苏人社发〔2010〕9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收学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2010学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收学费对象均为我校2010年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在籍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照2010年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1)。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09-2010学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收学费备案表(见附件2)须经系部主任亲笔签字并加盖系部章。各系部于3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学工处,由学校统一汇总后报送省联合职技院。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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