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0.5.19 发布部门:管理员 浏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省中等专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使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学生管理规范是根据中等专业学校的培养目标,遵循学校管理的一般规律,在总结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而制定的。

  第三条 学生管理是一项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重要工作,学生是每个教职工服务的根本对象,学校各个部门和教职工都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学校党政领导应重视学生工作,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改善学生工作条件,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强调教师要教书育人,干部要管理育人,职工要服务育人;学生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形成全校处处是课堂、人人是教师的育人局面,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全方位、立体化。

第二章 机构和队伍管理

  第四条 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建立专兼职队伍。学校党政组织是学生管理的决策机构,学生科是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队,班集体(包括班主任)是学生管理的执行单位,学校党政领导、学生科(团委)干部和班主任是学生管理的基本队伍,每个教职工是学生管理的成员。

  第五条 校长对学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校级领导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工作。

  第六条 学生科是管理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编制由学校根据规模大小,在总编制内统筹安排。

  学生科的主要职责是:

  1、聘任本科成员和推荐班主任,负责本科室人员和班主任的管理工作。

  2、按照国家计划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完成招收新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教育工作。

  3、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德育和劳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

  4、制定学生管理条例、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5、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