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校园“失物招领箱”的启事

发布日期:2014.11.18 发布部门:管理员 浏览:

全校师生:

行走在美丽的校园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一是捡到东西不知往哪儿送,二是丢了东西不知到哪儿找。大家往往自发地将捡拾到的钱物交到学工处、团委、系部学生科等部门,或是交给班主任老师发布招领启事,但有时并不能及时、有效地联系到失主。为了在校园中大力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让捡拾财物者有交公的处所,让丢失财物者有寻回的希望,近日,学工处联合总务处设立“失物招领箱”,给热心的招领人和焦急的寻物人之间架起便捷的桥梁。现将“失物招领箱”运行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立地点

行政楼二楼东楼梯旁墙上(行政楼总务处库房201室旁)。

二、工作人员

潘律纯(总务处库房201室)

三、工作程序

1、招领人及时到总务处201潘律纯处办理拾金不昧情况登记。

2、寻物人及时到“失物招领箱”查看有无自己遗失的物品(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由潘律纯保管,不放在“失物招领箱”内),或到总务处201潘律纯处查询有无相应的招领信息,办理认领登记,或者做失物登记并等候招领。

四、信息公开

定期统计失物登记、交公登记、失物认领和无主处理等各种信息。对未认领的钱物,定期在校园统一张贴启事,继续招领。对拾金不昧者,定期通报表扬。